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共青团组织建设,提高团干部素质,拓宽选人和用人视野,推选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走上中层管理岗位,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竞聘团委副书记一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努力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不拘一格选拔任用人才,为学院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撑。
二、公开竞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公开竞聘职位
本次公开竞聘学院团委副书记1名。
四、公开竞聘的资格条件
除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院在编、在册或合同制教职工;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在学院工作时间1周年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职位要求条件
1、熟悉并热爱学院共青团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及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有一定的学生组织管理能力、活动策划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以上报考资格中有关年龄、工作年限均以个人档案记录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2月14日。
五、公开竞聘的方法和程序
公开竞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开竞聘、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和任前公示、校内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7年2月22日-26日,通过赣州技师学院校园网、赣州技师学院工作微信群等发布公告,公布公开竞聘的原则、职位、资格条件、方法和程序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1日;
2、报名地点:学院党群工作处601办公室;
3、报名联系电话:0797-7301392;
4、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者请自行下载《公开竞聘团委副书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好后,于报名时间持以下资料到党群工作处曾卫平老师处报名:
①《公开竞聘团委副书记报名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及电子照片;
④若报名者是部门推荐报名,由部门负责人签写推荐理由,并加盖部门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不含有关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竞聘资格;若参加竞聘的人数没有达到1:3的比例(即3人以上),则取消该公开竞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的资格审查,若是部门推荐,先由各部门对推荐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报名资料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党群工作处;其他方式的报名者由党群工作处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统一汇总报院党委审定,经审定合格的予以正式报名。2017年3月3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赣州技师学院校园网、赣州技师学院工作微信群进行发布。
(四)公开竞聘
2017年3月7日,召开公开竞聘会议,参加对象为全院教职工代表。
(1)竞聘演讲。按姓氏笔划顺序进行竞聘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讲内容:本人条件、竞聘岗位的优势、任期奋斗目标和工作举措。
(2)民主测评。所有与会者对竞聘者的综合评价和任用建议分别限选一项打“√”。综合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项,选择一项打“√”,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任用建议分“同意提拔”和“不同意提拔”两项,选择其中一项打“√”,提拔任用建议中的同意提拔票数必须超过与会测评人数的70%。
(3)测评统计。学院组织人员对竞聘演讲进行监票、唱票和计票,并填写测评汇总表。
(五)组织考察
2017年3月8日,按照竞聘演讲成绩×60%+民主测评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人选,竞聘职位与考察人选的比例为1:3,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考察工作由党群工作处统一组织,组织考察在3月10日前完成。
(六)研究决定和任前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对象的竞聘成绩、考察情况以及在校的总体表现,先由党群工作处按照竞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差额票决人选,再由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差额票决。拟聘任人选3月15日前在赣州技师学院校园网、赣州技师学院微信工作群和学院办公楼前公告栏进行任前公示,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七)校内聘任
拟聘任人选经七天公示后,没有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校内聘任手续;确有影响聘任问题的,由院党委研究后,按照干部任用程序进行复议,取消聘任资格,职位空缺后不再递补。对已入闱考察但未确定聘任的人员,纳入学院中层后备干部。
对公开竞聘的学院团委副书记,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同等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符合报备条件的,正式向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报备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公开竞聘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开竞聘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公开竞聘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或变通。
(二)严肃工作纪律。参与公开竞聘人员要正确对待,不准弄虚作假;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违规操作;考察时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督导室要全程参与,加强监督,保证公开竞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认真组织实施。这次公开竞聘工作是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周密部署,认真落实,指派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公开竞聘。